國航兩航班接到威脅電話 疑精神病患者所為
昨晚(10月09日),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簡稱“國航”)CA4111、CA1578兩航班起飛前在地面接到不明電話,對航班進行威脅。國航發(fā)布公告稱,正按民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對該航班進行嚴格檢查,未發(fā)現(xiàn)異常。這是繼8月29日北京飛往紐約的CA981航班受到威脅信息后,國航第二次發(fā)布特別公告。而就在前天,南航的CZ680也收到了恐怖信息。
據(jù)了解,CA4111航班,從拉薩經(jīng)成都到北京,計劃是16點起飛。CA1578航班,從南昌飛北京,計劃18點05分起飛。起飛前,兩航班在地面接到不明電話,對航班進行威脅。國航按民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對該航班進行了嚴格檢查。有CA4111航班的旅客稱,晚上7點多,乘客又都下機重檢,脫鞋檢查,托運行李也要開箱。
昨晚20點左右,國航官方發(fā)布消息稱國航CA4111航班經(jīng)嚴格檢查未發(fā)現(xiàn)異常,旅客已開始登機,很快即可起飛。隨后,國航CA1578也未發(fā)現(xiàn)異常,旅客安全登機。結果,CA4111航班,實際起飛時間是昨晚20點21分。CA1578航班實際起飛時間為21點09分。
據(jù)知情者稱,這兩起虛假恐怖信息的制造者是一位精神不正常的病人,但截至發(fā)稿時,此說法并未得到官方回應。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法部主任唐紅新律師表示,編造和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威脅民航安全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造謠者最高可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據(jù)唐律師介紹,我國刑法《刑法》第291條,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據(jù)唐律師了解,此前廣西曾發(fā)生過一起在校學生在網(wǎng)上散布其要在北海機場搞爆炸的虛假信息而被批評教育的案例。北京法院也審理過多起編造在超市、百貨商場、大學校園等制造爆炸等虛假信息的案例,多名被告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唐律師認為,對于編造或故意散布威脅民航安全的恐怖信息,應該比編造散布威脅超市、商場等恐怖信息的處理更加嚴厲,因為飛機作為飛行在天空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一旦接到恐怖信息出于飛機安全考慮肯定是寧可信其有絕不信其無,必然導致飛機返航甚至迫降,給飛行安全造成威脅,所以編造散布恐怖信息造成飛機迫降或者返航,就構成了刑法中的“嚴重后果”,恐怖信息的編造和故意傳播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