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鋼通報海娜號被扣始末:因海航多次違約
中國豪華游輪“海娜號”在韓國濟州島被扣事件發(fā)生之后,沙鋼船務和海航集團的糾紛也引起了人們的關(guān)注。江蘇張家港沙鋼集團向人民網(wǎng)江蘇視窗介紹了事情的前后經(jīng)過,稱糾紛是由海航集團多次違約造成的。
沙鋼稱海航拒不履約擔保
江蘇沙鋼集團在說明中稱,沙鋼船務作為出租人于2008年8月6日與大新華公司(以下簡稱“大新華”)簽署了“Dong-A Astrea”輪(即“海娜號”)的期租合約,合同租期最短為82個月,最長為86個月,并由海航集團為大新華提供履約擔保,同日,海航集團就該租約為大新華作為承租人提供履約保函,在擔保函中明確規(guī)定,海航集團就租約中的所有條款進行無條件的履約擔保。
該船于2010年4月20日交付大新華公司使用。大新華準時支付前10期(每15天一期)租金后,從2010年10月開始違反合同,延遲支付并最終停付租金。2010年12月,由于大新華仍拖延支付,沙鋼船務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但海航集團不予理會。
2011年2月17日,沙鋼船務贏得針對大新華和海航集團的第一個倫敦海事仲裁委員會裁決令,金額約515萬美元,但海航集團未予履行。2011年4月3日,大新華和海航集團持續(xù)違約,沙鋼船務又贏得了第二個倫敦海事仲裁委員會裁決令,金額約231萬美元,但仍未得到履行。沙鋼船務被迫于2011年3月在印度扣押海航集團子公司的一艘海峽型船舶“Bulk Peace”,大新華和海航集團才支付了第一個和第二個仲裁裁決令。
沙鋼集團稱,大新華和海航集團繼續(xù)違約,欠付租金,沙鋼船務根據(jù)租約規(guī)定和國際航運慣用做法,對大新華的轉(zhuǎn)租后的承租人發(fā)出留置租金通知,但大新華和其承租人拒絕支付。
累計拖欠租金5800萬美元
由于大新華和海航集團持續(xù)欠付租金,沙鋼船務又陸續(xù)贏得第三個、第四個和第五個倫敦海事仲裁委員會裁決令,金額分別約394萬美元、315萬美元和394萬美元。對這些判決,大新華和海航集團仍不予理睬。
2011年11、12月,沙鋼船務針對第三、第四個仲裁令向香港法院申請了對大新華輪船銀行賬號的扣押保管令,并獲準。2012年1月17日,沙鋼船務撤回船舶終止合同,并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了針對大新華的清算申請,追償大新華欠款。
2012年9月13日,沙鋼船務向英國高等法院申請對海航集團擔保責任的訴訟。2012年11月1日,沙鋼船務從倫敦仲裁庭獲得第六次即最終仲裁令,并贏得累計5800多萬美元的仲裁結(jié)果,以及相應的利息和費用,但大新華仍拒不履行仲裁結(jié)果。2013年4月,香港高等法院批準對大新華實行清算。
沙鋼集團稱,沙鋼船務多次要求海航集團履行其擔保義務,并向海航集團提出解決方案,均遭拒絕。因此,沙鋼船務向韓國法院提出扣船申請,2013年9月13日韓國濟州地方法院對“海娜號”進行扣押。
本意扣船 游客屬于“誤傷”
沙鋼集團稱,沙鋼船務針對大新華、海航集團采取的所有措施均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并認為“海娜號”的扣押是由海航集團的違約造成,海航集團必須承擔其擔保還款責任,由此產(chǎn)生的所有后果應均由海航集團承擔。
另外,沙鋼船務稱對扣押“海娜號”造成1659名旅客滯留表示嚴重關(guān)切,同時還表示,如果海航集團不愿承擔對旅客的應有補償,沙鋼船務愿意先行墊付旅客返回國內(nèi)的交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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