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至深圳飛機丟下20多名拒乘旅客獨自飛走
昨(16)日凌晨,武漢飛深圳一趟航班晚點5個多小時,20多名旅客拒絕登機,該航班將這些旅客丟在機場,飛往深圳。
昨日上午,經(jīng)歷此事的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的石教授稱,前晚8時許,他趕往武漢天河國際機場,準備乘坐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簡稱“海航”)HU7730次航班飛往深圳。該航班的起飛時間為前晚9時20分,但航班晚點到昨日凌晨1時50分許,航空公司才通知旅客登機,并稱航班將在2時30分起飛。
石教授稱,在晚點的這幾個小時里,航空公司沒有對旅客提供休息等服務,在得知能夠登機時,部分旅客因等候時間太久,而且認為凌晨飛往深圳非常不便利,拒絕登機并要求給個說法。誰知,在沒給任何解釋的情況下,該航班卸下拒絕登機旅客的行李,帶著40多名登機旅客飛往深圳。
昨日,海航武漢營業(yè)部有關負責人稱,該趟航班因雷雨天氣,才出現(xiàn)較長時間的晚點。晚點發(fā)生后,20多名旅客拒絕登機,而航空部門對航班起飛時間又有要求,所以在這些旅客不愿登機的情況下,他們只能按拒乘給予處理。
該負責人還稱,20多名旅客拒乘后,他們積極協(xié)調(diào),為拒乘旅客提供了住宿,并在昨日早晨為部分旅客改簽其他航班,或全額為旅客退票,由其改乘高鐵出行至深圳。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王萬雄律師認為,航班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晚點,不能歸罪于旅客或航空公司任何一方。但在不可抗力發(fā)生時,航空公司有責任和義務妥善安置旅客,并做好其服務工作,否則旅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承擔相應賠償責任。